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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2019-06-13 15:30:42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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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复印件)、《2019年泰安市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时领取并填写)、《2019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一)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2、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格式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档案在****存放,我单位同意其报名参加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考试,如其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在编教师报考的还要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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