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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非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2019-06-13 15:38:16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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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泰安市公务员非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复印件)、《2019年泰安市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时领取并填写)、《2019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四)非在职人员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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