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6 16:42:41 文章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淄博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批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现将部分招聘岗位的弃权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表。
一、考察工作安排
考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一)由被考察人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一份
1、已落实户籍关系人员由户籍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如需开具介绍信,可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办理);
2、未落实户籍关系人员,由原毕业学校保卫处提供证明材料,并带户口迁移证到原学校所在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
(二)提供的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应否回避及是否是“法轮功”练习者等方面情况。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他未就业人员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还应提供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由相关部门盖章并密封后,与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一起由被考察人于2019年8月23日前交到区卫生健康局402办公室。
(三)档案审核
请二批考察、体检入围人员于8月23日前把本人档案交区卫生健康局402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如需开具调档函,可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办理)。
二、体检工作安排
请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务于2019年8月19日早8:00前在区卫生健康局402办公室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380元/人,自带现金),体检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装订提交。
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工作人员。
(二)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三)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对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4、女性子宫、附件彩超及男性前列腺彩超,须膀胱充盈(涨尿)后检查(请提前鼓尿)。尿常规留取中段尿(做妇科、泌尿彩超后留取)。
5、体检当日,请着宽松的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衣服及佩戴饰品,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方可就餐。
8、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9、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考生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533-2921097。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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