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卫生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医疗招聘考试 > 报考指导 > 2019日照岚山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0人报名时间_报

2019日照岚山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0人报名时间_报名方式

2019-09-04 15:36:45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0人报名时间_报名方式

  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lan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在9月12日16:00前重新提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于9月12日17:00前到岚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岚山中路35号3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 比例的招聘岗位:属于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专科毕业生岗位的,计划招聘 1 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 2 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他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区人民医院护理A岗位核减的计划,调剂到护理B岗位计划中。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2019年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11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应聘有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5.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19年 9月9日之前取得);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9月9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图书

更多>
(编辑:小编图图)

图书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