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16:00:56 文章来源:未知
2019济南章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报考指导|报名条件
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报考指导|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3年及以前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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