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16:43:42 文章来源: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60名)
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60名)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梯队结构,定于2020年继续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知名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有关院校名单见附件)。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60名,其中农学类专业6名,不限专业54名。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院级学生会职务等(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1年以上;
3.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1日11:00—3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
具体办法: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3月1日11:00—3月1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威海市环翠区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3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如因考生较多,无法在同一考场完成面试,则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产生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相同岗位各考场实到考生面试平均分÷该考生所在考场实到考生面试平均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与威海市环翠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中层职务。
3.挂职锻炼。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其中第1年安排到区直部门挂职,第2年安排到镇街挂职。挂职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工作表现、专业背景、个人意愿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此外,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提前结束挂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4.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考虑安排中层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和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环翠区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0631-5222141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233975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2020年引进优秀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一、全日制本科生所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院所)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4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院校(共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国(境)外院校范围参照2018-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海内外院校不限
原文链接: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0/2/20/art_62303_2274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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