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0 17:14:5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建校60多年来,学院依托行业优势,不断打造核心竞争力,形成了以工为主,冶金类、制造类、控制类、信息类、财贸类、建筑类、汽车类、艺术类等9大专业类别、42个专业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院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提高教师待遇,出台激励制度,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院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师资、管理、条件、社会服务五个一流,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以公布之日起计算);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31日,报名时段随时接受报名,集中组织面试。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通过学院人事系统注册(http://47.98.174.22:8094),填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签订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不参加笔试,设定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博士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集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材料、查阅档案、访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执行我院、淄博市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强、李丙亮
联系电话:0533-8407369 0533-840779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2020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3/f80c8368-aff9-404d-8feb-f817a3ba0e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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