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15:37:08 文章来源:未知
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考条件
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考条件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99名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按照《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济人社发〔2020〕3号)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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