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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山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00人)

2020-05-07 18:31:36 文章来源: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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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0年烟台莱山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0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山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济南、曲阜和烟台三个考点。招聘计划共计100个,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济南考点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曲阜和烟台考点依次调剂,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9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相近专业,每日定期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招聘单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则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8日11:00-5月22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2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

  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5月22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2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打印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5月25日9:00-5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1周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受疫情影响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按规定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在微信群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请自备3分钟以内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环节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因面试通过人员弃权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同时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签约环节人员。

  五、考察与签约

  进入考察签约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签约。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六、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聘用单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717313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附件1:2020年莱山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转载:http://www.gxqrc.com/news/101952_for_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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