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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平度市“优选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80人)

2020-06-10 10:27:25 文章来源:平度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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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平度市“优选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80人)

  2020年青岛平度市“优选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80人)

  为全面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提升全市干部专业化水平,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度市决定组织实施“优秀毕业生选育计划”(简称“优选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干部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选聘范围),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31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学科门类(详见附件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31日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6.选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

  (3)担任过校、院级社团相关职务人员。

  (4)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或受到院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选、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6月15日11:00—6月18日16:00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和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名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并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职务和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上传图片格式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设置)。如果报名时未能返校,不能及时提供除身份证外有关证件照片,可先写出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上传,待面谈前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2019年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照片,尚未就业人员需上传个人《求职证》或无业承诺书的原件照片,已就业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照片(确有困难的可放宽到公示前提供)。

  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资格审核时间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6月17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根据选聘条件和选聘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根据各职位报名数量和各类专业人才的紧缺急需程度研究确定各职位选聘数量。其中,对报名比例适度的职位,直接进入面谈环节,对报名比例较大的职位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谈。各职位选聘数量以及初选有关事宜将在平度政务网予以公告。

  对选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人员如果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3.初选。初审合格进入初选范围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

  4.面谈。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现场公布。

  面谈成绩即为选聘总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5.体检考察。根据面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面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体检工作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后,由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单位(高校)开展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对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面谈成绩相应递补人选。对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

  6.公示聘用。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平度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影响选聘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平度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存有影响选聘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聘关系自动解除。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管理培养及相关待遇

  选聘人员由平度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聘用后,按平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政策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首次来平就业,在平度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四、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公布,参加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度市“优选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689922998、13235320887

  监督电话:0532—89630019

  技术服务电话:13210037776

  附件1:平度市“优选计划”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表

  附件2:承诺书

  2020年6月10日

  转载: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00610085033767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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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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