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5 12:00:17 文章来源: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
2020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5人简章
为满足全区医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工作人员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0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疗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及专业条件(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4、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公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dz.gov.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接听,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3日18: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转移至其他岗位,急需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公告将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hsgjwj@dz.shandong.cn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此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自签字)。其中相关复审材料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另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取得。此外,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复审时间、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拟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dz.gov.cn/)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二证缺一不可。
(3)笔试内容:按医疗、中医两类分别命题,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成绩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内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具体制定并提交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事宜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3、总成绩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1、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及应聘资格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全程及时关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2263670、0534—8311102
附件1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来源:http://yh.dezhou.gov.cn/n30405131/n30591144/n30591206/c5498531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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