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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2020-08-21 18:38:52 文章来源:临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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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2020年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应聘临淄区事业单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6日(周三)上午8:30—11:30。

  地点:

  (1)“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临淄区桓公路9号)。

  (2)“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628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27日(周四)上午11:3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临淄区桓公路9号)。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笔试准考证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

  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具有党员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定向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户口簿、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处分材料及档案考核材料,具体包括:

  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立功喜报。

  获优秀士兵奖励的,须提交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喜报。

  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须提交残疾军人证。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需提交师以上机关对边远艰苦地区类别及级别、服役地、服役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

  (2)应聘“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加盖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应聘单位同意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的,须在确定并发布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前提交。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3—7223131

  0533—7221057

  附件1: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临淄区委组织部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来源:http://www.linzi.gov.cn/art/2020/8/21/art_5304_2003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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