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16:37:02 文章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淄博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20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0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招聘单位于9月18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380元/人,自带,现金)。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务于2020年9月15日早6:00前在区卫生健康局院内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需复检,复检费用有本人承担。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工作人员。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0/9/9/art_4627_2012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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