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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宁阳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公告

2020-11-03 14:30:01 文章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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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泰安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第二次递补公告

  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审查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面试递补人员名单

  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35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县城长寿路265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及姓名)。

  2、《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宁阳县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4、①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专升本、本升硕等,并以最高学历报名者,需提供取得最高学历和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学历要求为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的岗位,需提供高中毕业证;④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0年6月1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7、笔试准考证(留复印件)。

  8、《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2)。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③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④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负责签字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

  ⑤尚未就业且报名时也未填写工作单位的往/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9、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10、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2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二)有关要求

  1、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资格审核场所时,主动出示当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保持1米间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审核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盖章有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审核场所。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配合摘戴口罩外,进入审核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宁阳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宁阳县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宁阳县的人员,应于11月2日前向宁阳县疾控中心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六、其他事项

  1、此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务必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11月3日17: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X岗位面试资格”签字摁手印,拍照后发送至rsj5620056@163.com邮箱)。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号码变更的请及时告知: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宁阳县皮肤防治院): 0538-5636505、5636762

  宁阳县中医院: 0538-5611011

  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0538-3321030

  宁阳县妇幼保健院:0538-2093709

  3、《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宁阳县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于即日起至 11月2日17:30前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附件:

  1、2020年宁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pdf

  2、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xls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 11月3日

  来源:http://www.ny.gov.cn/art/2020/11/3/art_51605_9976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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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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