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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招聘简章(10人)

2020-11-17 10:26:09 文章来源:临沂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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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临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招聘简章(10人)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兰山区卫健局关于编外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应聘;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兰山区内公立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在职报考的,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扫描件、执业(助理)医师证扫描件/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lssy8631015@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二)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在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备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兰山区卫健局批准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入职后即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枣园中心卫生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8631015

  附件: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

  2020年11月16日

  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执业资格要求 备注
1 内科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具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有临床经验者优先
2 外科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具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有临床经验者优先
3 五官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具有眼耳鼻喉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有临床经验者优先
4 儿科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具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急需紧缺
5 公卫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从事查体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 护理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转载:https://mp.weixin.qq.com/s/dOEClM4aimAdNKkQ_Hcc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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