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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海阳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

2020-12-01 17:01:10 文章来源:海阳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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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海阳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

  关于2020年烟台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0年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称简章)规定,现就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邮箱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3:00)。审查前确认参照第(四)条。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审查地点为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阳市济南路91号)210房间。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1排序、装订)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2020年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学段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材料(查询方法见附件4)、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除外,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附件5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未就业需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6,需手写)。

  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相应学段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附件5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未就业需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6,需手写)。

  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除外,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6,需手写)。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另外,有下列情况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期间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在学校的证明。

  报名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5)或解约函。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5)。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5)。

  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6,需手写)。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6,需手写)。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面试结束后提交至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210房间,最晚可于统一体检日提交。

  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1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审查前确认

  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3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参加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确定/放弃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邮件发送至hyrsjkaoshi@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252021。

  (五)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照片、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同时仔细阅读应聘人员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4.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报到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7:00。

  面试人员报到地点: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海阳市海阳路17号)

  (二)面试应注意问题

  1.请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2.考生凭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缺一不可。

  3.考生面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4.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面试全天封闭,考生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当日面试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8.考生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结束后集中 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岗

  面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拟聘人员现场进行选岗。具体选岗单位见《简章》附件1。

  选岗注意事项:

  1.选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多选无效,选岗后不得提出更改。

  3.每人选岗时间为3分钟,超时未做出选岗的,待其他选岗对象全部选岗结束后再进行选岗。

  4.无故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机会。选岗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选岗,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剩余岗位情况直接确定聘用单位。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人员,其选岗单位为递补人员的岗位,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2020年12月7日上午7:10海阳市新元广场大屏幕南集合,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并事前报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除外。考生每人携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350元(自备现金)。

  (二)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凭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上述集合地点报到,缺一不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由体检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超过7天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事前要主动和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面试考点和体检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面试考点和体检医院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5)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6)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所有考生自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在《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并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测温入场时提交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2:2020年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流程.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6: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

  附件7: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书.docx

  附件8: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0/12/1/art_14046_2902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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