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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公告(48人)

2021-05-31 17:22:41 文章来源:邹城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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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公告(48人)

  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公告(48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邹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邹城市事业单位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48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应聘学校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6月5日16:00

  报名人员将《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诚信承诺书》(附件6)放在以“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引才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各引才单位报名专用邮箱(具体邮箱请参照附件1,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只需发送一次,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引才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报名登记表》;(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5)报道证;(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7-5212876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岗位汇总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

  附件4:报名须知

  附件5: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6:诚信承诺书

  附件7:同意报名证明信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原文标题: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综合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ncius.gov.cn/news01/02/2021-05-31/73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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