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6 10:47:11 文章来源:未知
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三批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83人)
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德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现占地18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开放床位383张。医院拥有万元以上大中型医疗设备230余台套,全新1.5T磁共振、高档GE大宝石750能谱分析CT、16层螺旋CT机、日立等高中档彩超7台、数字遥控诊断X射线机(CR)、数字化X线摄影机、数字床旁机,美国雅培化学发光实验仪、光谱SPCR实验室、HIV实验室、钼靶乳腺X光机、生物共振治疗机等先进的医疗设备。2021年,医院先后与北京医师协会、哈特瑞姆心脏医疗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努力在脑神经、心脏学科建设方面占领制高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28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2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https://www.ssjyy.com。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19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招聘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18日17: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医院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应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医院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医院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本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予以公示,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医院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应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下载打印《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三批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三批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本科岗位: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岗位: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需明确体现),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岗位要求的)。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要求的)。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其中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初级本科岗位组织笔试加面试,中级岗位、研究生岗位考生只组织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分医疗医技类(医疗基础知识)、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共基础知识)。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分医疗医技类(医疗专业技术)、护理类(护理专业技术)、综合管理类(公共基础知识)。
2.参加笔试的本科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岗位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岗位排名顺序,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医院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要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72117(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
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8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