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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1-07-08 17:04:54 文章来源:栖霞市政府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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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按照《2021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一、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项报考不参加笔试类F岗位人员不需提供)、填写完整的《2021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黑色碳素笔、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面试考务费70元(现金)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管理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1年6月15日(含)之前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管理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管理证明信。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毕业生除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等。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二、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在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请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实时健康码,不配合者不允许参加资格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栖霞市山城路67号),电话0535-3376109。

  附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在线验证码申请流程.doc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7日

  原文标题:栖霞市政府通知公告2021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文章来源:http://www.sdqixia.gov.cn/art/2021/7/7/art_31313_292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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