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山东省考公告
2020年山东省考报名入口由此进
2020年德州市县乡公务员招录计划增长140%以上
60项重大改革事项落实攻坚任务
(记者邓静通讯员李禄超)3月31日,我市印发“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60项重大改革事项。
坚决抓好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建立市级领导干部领衔推进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由市委负总责,市级领导同志分工负责抓落实。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列出攻坚清单,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等改革事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方面,按照三级标准新建市传染病防治中心,各县市区综合医院建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科,年底前基本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投入,落实公益一类政策,补齐基层卫生机构空编,积极引进全科医生,2022年各县市区空编率均不能超过5%。构建“互联网+中医药”模式,开展市优势专科和县域龙头专科建设。力争3年时间,实现中医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方面,加快建设市级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库,按照日均消耗上限,传染病防护物资不少于1个月储备。
推进流程再造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策集成、推动数据共享等改革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流程再造,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分别再减少一半,在获得电力、信贷、用地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新流程。统一规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划转事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建立“一网通办”“一链办理”“告知承诺”标准化清单。深化简政放权。认真做好66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使权限6月底前全部调整到县域实施,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整链条“打包”下放。
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建立留才机制、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改革事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数据库,大力推行“项目+人才”“产业+人才”模式,实现人才与产业紧密融合。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引进更多的假日专家、周末工程师。尽快研究出台顶尖人才作用发挥、领军人才引进、企业人才队伍壮大、紧缺产业人才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培养、基层一线人才成长等具体措施,打造“黄金30条”升级版。今年市县乡公务员招录计划要增长140%以上,国企新增岗位招募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推进科教体制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推进科金产深度融合、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改革事项。推进科金产深度融合。加快“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建立“1+10+N”创新创业体系。深化“研发在京津、转化在德州”科技合作模式,规上企业与大院大所建立合作关系占比今年超过60%。加大研发投入,每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融资5亿元以上。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平台,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力争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00亿元以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今年新增企业科创平台15%以上,拥有科创平台的企业达到650家以上。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年筛选50个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建立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库,组织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开展联合攻关。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均增长20%以上,三年内超过400家。
推进要素配置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全面启动“要素跟着项目走”改革、建立项目接续滚动机制、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扎实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健全耕地长效保护机制等改革事项。全面启动“要素跟着项目走”改革方面,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重大项目、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倾斜。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金融服务、坚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改革事项。创新金融服务方面,针对疫情导致的部分企业资金紧张问题,金融机构要落实好专项贷款、利息减免、贷款展期等政策,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推行金融辅导员制度,市级筛选400至600家企业进行辅导,每县市区筛选100至200家进行辅导。积极推进无还本续贷扩面增量,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级全覆盖,积极推广“政银保”业务,创新开展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试点和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试点。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等改革事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环境违法企业要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推进企业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支持企业创新创意等改革事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尽快建立“市场化聘用、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建立个性化培植方案,今年完成“个转企”1300家、“小升规”120家、“规改股”70家。各县市区要筛选8至10家骨干企业、2至3个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培育。
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产业招商模式、加快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等改革事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主动对接山东自贸区,加强与日韩、东盟、“一带一路”及签订自贸协定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鼓励更多外资参与交通、市政及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养、教育、金融等领域开放,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项目、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引荐人奖励,对实际使用外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十强”产业项目,优先保障外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推进乡村振兴率先突破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乡村振兴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推进农村产业振兴、稳妥推进合村并居、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等改革事项。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推进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规范涉企执法、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建立“权益救济”机制、建立“免罚清单”机制、建立“限时清欠”机制、加强“诚信德州”建设、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改革事项。规范涉企执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凡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发挥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作用,对企业诉求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服务确认,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制度性复杂问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建立“权益救济”机制。开辟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等改革事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方面,把抗击疫情中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此外,方案还就大张旗鼓褒奖激励改革者、强化监督问责、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改革督察、加强宣传引导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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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考公告暂未公布,现提供2019山东省考公告作为参考: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山东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006名,其中省直机关693名,市以下机关6313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和涉密等特殊职位,另行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3年3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山东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9:00至3月27日24:00。报名网站为山东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山东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经短信验证码验证后,签署《山东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山东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29日16:00前可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2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31日24:00前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6日至4月18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笔试备考请参阅《山东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0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1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明确加试的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公安机关特殊专业技能职位6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市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2月5日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3月18日在山东先锋网(www.ahxf.gov.cn)、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山东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山东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四)各市考录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18日-4月6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山东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8日
最后图图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在省考中取得满意的成绩,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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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公务员预计考试日程
- 公告发布:2020年4月
- 网上报名:4月
- 资审确认:4月
- 缴费确认:4月
- 准考证打印:5月
- 笔试时间:5月
- 成绩查询:6月中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