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3 21:37:36 文章来源:历下区人社局
2012年历下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经历下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历下区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45号)和历下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历政发【201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首批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2、年龄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派遣期内。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历下区常住户籍(驻区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对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符合用人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特殊岗位所需的高校毕业生、边缘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情形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曾在社会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历下区首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2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文化东路44号(文化东路与山大路交界口向东50米路南),可乘18路、75路、110路、123路、K59路到省电影学校站下车。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先到历下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xia.gov.cn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历下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附件二);然后携带《历下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和以下材料到现场本人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报名窗口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低保、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街道办事处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测试。
四、岗位技能测试与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同各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测试日期另行通知。
2、测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全面考核范围人选。
3、全面考核由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援助对象须服从岗位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不予援助。
六、公益性岗位待遇
被援助对象的待遇参照济就办字【2011】10号文件规定,2012年援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为毎人毎月20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等费用),村居岗位给予毎人毎月100元的基层工作补贴。援助期间社平工资调整后,援助待遇相应适当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择优按一定比例转为聘用制社工,签订《历下区高校毕业生聘用协议》,并适当提高待遇。
七、援助期限
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最长期限为三年,毎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援助期内自谋职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区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现场设社会监督员(由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人员担任),对测试的过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
本次招聘过程中,对技能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1)88150660
附件:1、《2012年历下区首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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