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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营市利津县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012-03-06 17:28:50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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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至3月7日。

  2、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利津县宾馆对面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二楼)。

  3、报名要求:须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相片2张等有关资料,考生需按所从事临床专业对口报名。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3月7日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8日上午8:30至10:30

  3、笔试地点:利津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操作技能)

  按招考职位数1:2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已通过考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和查阅考生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不于录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后,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限定专业者按专业分配到相应科室试用工作,对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医院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科室试用工作,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执行本县高校毕业生事业编招录工资标准,交纳医疗、养老、工伤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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