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6 14:06:01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民医院
莱芜市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三)博士研究生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受聘待遇
1、引进人员均为莱芜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一经录用,
即享受莱芜市事业单位职工相关待遇;
2、有科研项目人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并配备相应实验室;
3、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科骨干、博士研究生除享受
莱芜市政府有关人才引进政策所规定待遇外,另医院将分别
给予安家补助人民币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或配备单
身公寓一套;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入学等。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及最具代表性的著作、论文、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社会兼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到我院人事科
邮箱rsk6279075@163.com,或邮寄至莱芜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莱芜市雪湖大街001号,邮编:271100)
联系电话:0634-6279075,0634-627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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