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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博士进东营”行动2012年选聘简章(2)

2012-03-22 17:20:11 文章来源:东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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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博士进东营”行动2012年选聘简章(2)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审查分工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情况。根据审查情况提出意见,由市引进博士行动办公室研究确定用人单位和面试人员。

  对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彻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考核考察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超过选聘岗位数量时,采用结构化面谈、专业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法确定拟聘用人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数量不能形成竞争时,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由市引进博士行动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引进博士行动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编委办公室向用人单位出具《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卡》,用人单位持编制使用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核定工资等手续,然后到市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选聘的博士研究生纳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管理,聘期为5年。聘期满不再续聘或聘期内自行辞职、调出本市的人员,不再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选聘的博士研究生,不再保留原职务级别,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合理安排使用。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符合《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东发〔2010〕3号)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46)8381630

  东营市编委办公室监督检查科: 8380101

  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387566

  附件:1、“百名博士进东营”行动2012年选聘计划表(附件1).xls

        2、“百名博士进东营”报名登记表.doc

        3、“百名博士进东营”推荐表.doc

  “百名博士进东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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