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5 10:39:38 文章来源:济南人事考试网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2)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 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等在济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表》(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六里山南路2-1号107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市发改委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面试公告确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总成绩计算及发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将在济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成面试考官组加试面试)。
市发改委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除特殊情况经市发改委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六、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发改委网站和拟录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 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市发改委党组决定是否录用。
七、考选纪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整个考选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66607137、66607130
联系人: 吕兴霞、张平斌
监督电话:66607163(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监督人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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