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0:29:34 文章来源:未知
2012年新泰市从建筑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年龄结构,提高知识层次,充实新泰市城乡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建筑类高校中为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和时间。符合国家相关条件的201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并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招聘活动拟安排在4月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新泰市从建筑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由新泰市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共同组成考试工作组到各相关高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组通过查阅考生档案、与本人见面、与老师同学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
五、体检。学校负责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聘用。
六、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电话:0538—7210120 15105387712
邮箱:xtrctj@163.com
招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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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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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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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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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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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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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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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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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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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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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规划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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