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09:09:24 文章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员优惠政策期限内笔试成绩加10分:1、由团中央、团省委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限泗水籍);2、山东省招募的泗水籍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3、山东省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限泗水籍或在泗水服务的);
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优惠政策参照济人社函[2011]39号函精神执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计算初试成绩。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面试。
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专业职位计划和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的,都参加面试。初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专业职位,取消该专业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专业职位,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
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运行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专业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各专业职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中的最低成绩。如招聘计划内按专业职位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都参加考核和体检。
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专业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4、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在所报专业职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自愿挑选招聘单位,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另行更改,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4365372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单位、专业一览表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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