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报考人员首先作自我介绍,再回答1道面试题,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通过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定为2012年4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日照警务网公布。
2、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特警巡防、视频维护职位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测评项目:1000米、10米×4、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四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每项采取百分制,四项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视为达标。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
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
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成绩相同,按各类职位优先录用的条件确定人选。
四、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检一次。特殊标准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重点考察应聘者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聘用登记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3天。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隶属日照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根据岗位需要派遣到相关警种、部门,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享受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特警巡防和视频维护岗位人员值班时统一着制式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 3667050、3667051
附件:1、《招聘巡防队员职位表》
日照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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