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9 09:46:11 文章来源:山东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2年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简化工作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仪容仪表、表达能力、团队精神、进取心、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人才与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山东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062
E-mail: rensc@sdili.edu.cn
山东轻工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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