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 15:07:17 文章来源:威海环翠区政府网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知识和各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比例见《2012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不同采取技能测试(研究生岗位)和结构化面试(本科生岗位)两种形式,实行百分制。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www.huancui.gov.cn)。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考察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以后,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5年之内不能辞职或调动,否则视为违约。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岗后,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受聘人员岗位等级。
六、注意事项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环翠区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2、请报名考生时刻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地址:环翠区政府网站。
3、咨询电话: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0631—5233975;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0631—5306322。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1、《环翠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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