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 09:23:59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费县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7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为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毕业生取得岗位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有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7、应聘人员须具有费县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费县现行政区划内。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考生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应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如招聘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解释。网上报名期间,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5月9日至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试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自由路中段,办公楼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专项计划定向招聘
①中央、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服务基层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②2011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县直接收安置条件,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有教师资格者,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用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