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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津县委、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驾驶员简章(2)

2012-05-07 08:51:30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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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津县委、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驾驶员简章(2)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百分进行公示。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实际操作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部队驾驶经验优先,实际操作成绩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实际操作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事业公开招聘体检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经考察、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合格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合同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3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5月2日

  附件1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政府办公室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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