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12:02:39 文章来源: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指南(2)
1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不含D类岗位)。如果考生已经在其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已经享受过优惠政策并被录(聘)用的,则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9日—5月18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4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是如何安排的?
(1)网上报名;
(2)用人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并得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注明理由)的结论;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给予说明。如学历不达标、专业不对口等等。(注:待审核时间改为2小时)
(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用工行和建行卡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4)公共科目考试(报考A、B、C类岗位的考生);
(5)资格审查(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须于6月20日至21日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B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7)C类岗位专业考试;
(8)D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9)通用能力面试(A、B类岗位);
(10)考察、体检、公示;
(11)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14、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拟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原件(须在2012年5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15、此次招聘考试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全部考试结束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A类B类岗位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按公共科目考试占40%,专业考试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D类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专业考试成绩、加分人员、学历层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16、体检依照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7、应聘人员可否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部门或岗位,在待审核期(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审核时间以最终修改信息保存时间算起。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系统将自动禁止改报其他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18、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该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19、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只字不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0、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1、本次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特别提示: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误导报考人员,均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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