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1 16:24:41 文章来源: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日照东港区招聘城镇执法协理员公告
为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规范城镇执法行为,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结合今年的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为有关镇街道招聘城镇执法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凡具有东港区户籍、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一)符合[市政府64号令]第6条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条件;
(二)在我区办理的城镇失业人员,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困难家庭中退伍转业军人。
二、报名方式与步骤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计划以及个人技能特长等情况,自主选择岗位,并填报《东港区2012年招聘城镇执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社区(村居)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报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复审,并5月15日之前报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确认申请人资格。
三、岗位对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城镇执法协理员招聘计划和就业援助对象报名情况,组织用人单位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登记备案。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同用人单位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的城镇执法协理员每月工资1320元,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签订聘用劳务合同3年。
附件:《东港区2012年招聘城镇执法协理员岗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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