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3 17:39:06 文章来源:乐陵市教育局
为充实乐陵第一中学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我市在职在编教师选拔28人到乐陵第一中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坚持本人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职位一致;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www.sdllrc.com)下载《2012年乐陵第一中学选拔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相应选拔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和成绩高低按1︰3比例(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为保障面试的公平、公正,将聘请异地专家担任考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等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