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10:39:35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滨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市京剧团演员职位要求技校或高中以上学历;市歌舞团声乐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市歌舞团舞蹈、曲艺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