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认办法:报考济南市并且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家庭户口簿(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原迁出地户口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加盖院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章,其他可以不加盖)进行确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需要提交。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对于岗位招募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予取消。取消的岗位予以公示,其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加分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特困家庭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加分。
上述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持证明材料到资格审查处进行审核,并填写《报考济南市2012年“三支一扶”人员加分认定表》。特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户口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省级优秀毕业生提供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三支一扶” 办公室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招募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及内容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规定。笔试地点及要求参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或1:2比例,只针对岗位招募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的岗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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