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9 17:07:57 文章来源:陵县政务网
2012年德州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徳人〔2006〕35号)和《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徳人社〔2011〕8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2年陵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2名工作人员(具体见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至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陵县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户口必须在2012年6月1日前落到本地,户口迁移证不作为依据;2012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到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迁出前所在的户口本和迁出记录;夫妻二人有一方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另一方户口在外地的,应聘时可持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应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
5、具备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部门;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有困难的,可说明情况,在体检考察前提供,体检考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已在陵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应聘);
9、原陵县在编中小学教师,后自聘到其他学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县、乡各初级中学。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陵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