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9 17:57:4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