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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2-06-02 09:28:25 文章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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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39名,其中,滕州市25名,薛城区20名,山亭区35名,市中区20名,峄城区14名,台儿庄区20名,枣庄高新区5名。报名时不具体到县(市、区)。

  二、选聘条件

  选聘条件与《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的规定一致。

  咨询电话:0632—8685881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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