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2 09:27:17 文章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2年东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名。选聘名额不具体到县(区)。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除“985”和“211”高校毕业生外,须是东营市生源或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546—8380011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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