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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潍坊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2012-06-04 15:34:16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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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潍坊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4、加分规定

  独生子女家庭中的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具有市级以上教学能手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寒亭区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从招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寒亭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寒亭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251767

  附:1.寒亭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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