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13:40:45 文章来源: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3)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由区城管局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为2000元/月,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五险。提供工作服装及住宿。就餐由单位统一安排,个人承担一部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与招聘有关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dyqrs.gov.cn/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网
http://www.dyqcg.gov.cn/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546—8268687
区城管局 0546—8216306
监督电话:0546—8223413
东营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更多辅导信息请关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山东选调生网 山东政法干警考试网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