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15:17:49 文章来源: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日照东港区招考环保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港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环保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保相关专业。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不含市内高校区外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东港区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兴海路50-1号),联系电话:0633-8253873。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东港区2012年公开招考环保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缴纳考务费80元。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须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在资格审查中,关于招考条件中的“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的范围,按以往有关规定界定。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