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3 11:14:21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拟录用人员7日内不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新招考录用人员试用一年,试用期内的待遇实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制,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省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齐鲁名师除享受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外,再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绩效考核奖。
四、严肃纪律,严格监督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6—8060903
监督电话:0536—8060838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4: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考选教师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信息承诺书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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