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考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8日
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 10:00-11:30 申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人选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滕州人才网。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
(三)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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