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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临沭教育系统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师范类)(2)

2012-06-20 13:49:09 文章来源:临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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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临沭教育系统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师范类)(2)

  (二)地点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沭新东街18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24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因升学户口迁出的需提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前户口在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证明。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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