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18:12:04 文章来源:沂南县政府网
201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公告(2)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24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4、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学历和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在外市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生源地证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材料应说明服务起止年限、是否正在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要明确到年度。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毕业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服务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