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什么是党员议事会制度?
党员议事会制度是在村一级建立由党员代表组成的议事会,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讨论商议需要由村党组织决策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党内事务和农村事务,为党组织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一项制度。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下的村,议事会成员一般应占党员总数的25%;党员人数在100-150名的村,议事会成员一般应占党员总数的20%;党员人数在150名以上的村,议事会成员一般应占党员总数的15%,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党员议事会由村党组织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1/3以上成员提议或遇到重大事项需要商议,可临时召开党员议事会。
50、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哪些?
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公共事务类,如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财务开支类,如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经济发展类,如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各种惠农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公益事业类,如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情况。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公开内容。要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15日,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相关链接:2012年山东省大学生村官考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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