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2 08:51:54 文章来源: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结构,结合我市实际,经滕州市政府批准,现将2012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汇总》。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岗位计划数多1人即可开考;岗位报名人数不大于计划数的按岗位报名人数减1确定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4、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或滕州生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8日11:00---7月3日16:00
报名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rsj.cn)或滕州人才网(www.tz-rc.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6月28日11:00---7月3日16: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经招考部门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2年7月14日9:00-7月17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须于2012年6月30日(9:00-11:30;13: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